承载能力的大小是叉车与属具选型过程中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,安装上属具后的平衡重式叉车,会产生叉车/属具的整体综合承载能力将下降,分析起来是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造成:
1、由于属具自重而产生的力矩抵消了一部分叉车的承载力矩。
2、由于属具后部框架结构的厚度造成实际作业时货物载荷中心的前移。
以下公式帮助计算综合承载能力,即荷载重量的极限值,供以参考:
叉车计算参数:
*叉车额定承载能力(公斤)(注:叉车的额定承载能力与最大起升高度有关)
X:前轮中心至货叉前端的水平距离(毫米)
C:货叉前端至载荷中心的水平距离(毫米)
S:货叉厚度(毫米)
属具计算参数:
*属具自重(公斤)
A:前轮中心至货叉架前端的水平距离(毫米)A=X-S
CGH:货叉架前端面至属具重心水平距离(毫米)
ET:货叉架前端面至载荷后端面的水平距离(毫米)
1/2L:载荷后端面到载荷中心的水平距离(毫米)